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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站):
根据湛江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2015年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湛直行评字[2015]2号)精神,经中心党委同意,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湛江市疾控中心201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7月22日
2015年湛江市疾控中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中心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市纪委、市直工委政风行风会议有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直工委政风行风会议的指示要求,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为导向,坚持自查自纠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开展活动与完成任务相结合,内部通报与奖励惩处相结合,采取群众直评、单位自评、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测评等方式方法,全面掌握并切实解决中心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达到“四个明显”的目标:即中心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的事业心责任感明显增强,为民服务质量明显进步,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党委书记冯志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李炳润、林燕清、郑彬三位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站)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计划协调和检查督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聘请政风行风社会监督员10人,对我中心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三、评议范围
中心领导班子,各科室(站)全体干部职工。
四、评议内容
1.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是否做到省卫计委要求的“五不准,五严守”;
2.落实改进作风要求,主动配合开展评议,发现和解决政风行风存在问题,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情况;
3.推进党务、政务、业务公开情况;
4.对社会公开承诺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是否规范,群众满意度情况;
5.各职能科室,办文、办会、办事是否规范,廉洁勤政高效情况;
6.各业务科室是否按规章制度办事,主动履行对服务对象的告知义务,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7.在物质采购、监测检测、业务指导、体检办证等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的情况;
8.窗口单位人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没有落实首问负责制,甚至受到服务对象投诉情况;
9.对中心安排的工作任务,特别是应急突发性任务,是否存在无原则推诿,缺乏主动担当精神的情况;
10.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做到诚信服务,力所能及地给予解决或做好相应解释工作的情况。
五、评议方法
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暗访调查、公开评议和组织考核五种方式进行。
(一)问卷调查。组织被服务人员填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问卷调查表》,广泛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二)召开座谈会。召开社会监督员、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三个座谈会,多方面查找问题,树好“靶子”,为解决问题打好扎实基础。
(三)暗访调查。由中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中心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检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四)公开评议。中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制定相应改进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中心领导参加全市“政风行风热线”,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群众疑惑,收集群众意见。
(五)组织考核。通过明查暗访,结合干部述职和年终工作总结,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进行总结,巩固深化活动效果。认真接受市政风行风评议团年终考核验收。
六 、评议工作和时间安排
中心作为市重点评议单位,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中心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评议工作,深入调查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部署任务,营造氛围,落实责任机构、人员、内容、要求等。
(二)查找问题阶段(7月31日—9月15日)
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下发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等,广泛征集服务对象对中心政风行风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评议领导小组围绕评议内容,深入各科室(站)明察暗访、走访座谈、召开情况汇报会、反馈调查意见等。坚持从严从实、自评自查、深入挖掘梳理出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事项、工作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并向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同时通过中心网站、宣传栏或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
(三)落实整改阶段(9-15日-10月31日)
中心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按整改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和自评报告,报市直行评办。各科室(站)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按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形成书面自评报告,报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议总结阶段(10月31日-12月31日)
结合年终工作总结,组织开展有关测评工作,由各科长(站长)述职,中层以上干部参与打分,召开中心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汇总评分,并将最终评分结果按规定反馈及通报,同时接受市直行评团的评议。
七、评定结果和应用
(一)评定结果
1、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综合评议(30分)。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深入各科室(站),依据评议内容和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暗访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了解被评科室(站)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检查督促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2、社会监督员满意度测评(30分)。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向所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发放测评表,对各科室(站)进行满意度测评。
3、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15分)。中心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向服务对象发放测评表,对各科室(站)进行满意度测评。
4、科室(站)长述职综合评分(15分)。结合年终工作总结,组织各科室(站)长述职,由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打分。
5、各科室(站)开展自评工作情况(10分)。各科室(站)是否进行深入动员,营造评议氛围;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意见建设,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公开整改承诺,狠抓整改落实。
此外,对被评科室(站)违纪违法情况进行扣分。2015年1月以来,被评科室(站)领导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10分;因作风问题被投诉、曝光或市直行评办、中心行评领导小组明查暗访发现,每人次扣5分。除科室(站)领导以外的干部职工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因作风问题被投诉、曝光或市直行评办、中心行评领导小组明查暗访发现,每人次扣1分。由科室(站)自查自纠时发现处理或主动报中心查处的,按对应分值的50%扣分。对故意隐瞒违纪违法案件的科室(站),按对应分值的两倍扣分。以上扣分以20分为限,扣完为止。
评议结果采取量化评议(百分制)和等次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中心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占30%、社会监督员满意度测评占30%、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点15%、各科室(站)长述职占15%、开展自评情况占15%的比例以及违纪违法扣分情况确定评议分数。等次测评根据量化测评结果评定,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满意”,60分至80分(不含80分)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
(二)评定结果运用
1、责任追究。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政风行风建设不重视、群众反映强烈且长期得不到纠正、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站)及其负责人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被评科室(站)要对所存在的问题在限期内整改,整改不力的,对其负责人进行问责,对构成行政过错的责任人员追究其责任。对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要对其科室(站)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2、评定结果通报。评定结果将在中心范围内,以干部职工大会或事务公开形式进行通报。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一个有效载体,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单位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重要抓手,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性,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投身到这项工作中去。
(二)深入查找解决问题。着眼于疾控事业的创新发展,着眼于群众满意度的提高,着眼于服务质量的提升,通过领导点、群众提、个人查、互相帮等多种形式,把与政风行风评议要求不相适应的做法、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影响和制约单位发展的突出问题找准、找全、剖析透,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三)注重搞好结合。下半年,中心业务工作任务繁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纪律教育月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多项工作同步展开,我们一定要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搞好结合,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用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检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