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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促进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将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考核由中心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工会、财务等人员负责对中心各科室(站)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二、监督考核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抽样问卷、群众代表座谈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三、监督检查考核的内容为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业务事项公开情况,便民措施执行情况,承诺践行情况,政策依据公开情况以及群众满意情况等。
四、监督检查考核人员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受检科室,对存在主要问题的,责成科室整改并报告中心领导班子。
五、每次监督考核后通报监督检查考核结果,对做得好的科室给予表彰,对做得差的给予批评乃至进行责任追究,并将监督考核结果纳入科室年终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